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960X197
医教科研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年12月25日 来源(医务科) 作者(医务科) 阅读()


附件2

2014-2015年度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1.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支持集中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荒漠化治理与恢复、草地与湿地生态恢复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人口健康领域。重点支持常见重要疾病防控技术示范、先进适用医疗器械及康复器材开发示范、新型诊疗技术及医疗信息化技术、中医康复保健技术、中(藏)药材标准化种植与规范化加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公共安全领域。重点支持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适宜技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技术、食品安全预警与控制技术、安全生产保障装备及技术、社会治安防范与控制技术的转化应用。

4.社会管理与城镇化发展领域。重点支持智慧城市及便民惠民公共服务技术、城镇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甘肃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推荐。申报项目须经各市(州)科技、财政部门组织推荐。中央驻甘及省级企、事业单位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须与地方有关单位合作,归口市(州)科技、财政部门推荐,未经市州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

3.申报限额。为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集中力量办大事,实行限项推荐。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每个市(州)限定推荐项目数为本市(州)所辖县(市、区)数量。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生科技试点地区、民族地区、地震及洪涝重灾区、省科技厅“双联”县,各增加1个推荐项目指标。

4.项目要求。项目实施机制可行,地方政府重视,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管理措施科学规范,目标任务明确,示范应用技术先进适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充分体现地方和公众需求,具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专家服务组织,对项目提供技术、财务和管理咨询。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规范。

5.优先支持。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及自筹资金强度大的项目、主要技术成果选自科技部科技惠民成果目录指南的项目、政产学研用合作紧密的项目、地方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优先受理和立项支持。


附件3

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申  报  指  南

 

一、工业领域

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面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支持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可供转化的成果储备。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重点领域如下:

1.制造业:以先进制造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流程工业的绿色化和自动化及装备、新一代信息功能材料及器件、装备数控化技术、电子信息产品开发技术的攻关与应用。

2.新能源:节能建筑技术开发及试验示范,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装备研究结合开发,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风力发电、天然气利用相关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3.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以嵌入式软件为主的应用软件,以现代物流为核心的集成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面向文化产业和行业发展装备、软件、系统共性支撑技术研制

4.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精深加工、产品升级,稀土新材料,化工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和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以及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等。

二、农业领域

(一)项目类别

1.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类:重点支持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技术、产品、装备等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产业类项目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类项目要突出应用效果。

2.农村实用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类:以科技强农惠农富农为宗旨,重点支持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推进农村信息化和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类:围绕突出企业主体、产业引导,强化企业与科研院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对接,推动科技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强化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提升,重点支持具有成熟农业科技成果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具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的转化。

(二)重点支持领域

1.现代种业:主要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动植物种质资源发掘、创新与利用。

2.农业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作物高效节水和循环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高效、低污染的农药、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

3.草食畜牧健康养殖:畜禽安全环保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现代奶业、养殖环境控制与废弃物处理技术及装备,新型饲料、兽药、疫苗等产品。由企业牵头申报。

4.农产品与食品加工: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技术及快速检测设备;生鲜农产品与食品冷链物流、农产品数字化配送与交易技术及装备。由企业牵头申报。

5.村镇服务业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村镇服务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关键技术、公共设施优化配置与运营管理关键技术、城乡一体化商业服务网络关键技术、村镇数字化社区建设与管理关键技术。

6.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农田水利、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7.省级农业园区建设:由园区所在市州牵头申报,每个市州推荐1个。

(三)申报要求

1.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类:

(1)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研究内容重点突出。

(2)研究成果能够直接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支撑计划—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类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农村实用技术应用与推广类: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应用和推广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2)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和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支撑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应用与推广类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类:

(1)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申报。优秀项目可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支撑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包括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成果证明、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企业章程等)。

4.新增投资中,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5.农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重点领域

1.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领域:黄河、长江上游生态退化防治及水源地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河西走廊地区荒漠化防治与水资源高效利用,地质灾区退化土地生态恢复与资源保护技术,兰州新区等生态城市体系及区域生态安全技术,城市污染监测预警及防治技术,黄土高原水源保护与污水处理技术,重点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与新设备。

2.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城市垃圾等固体废物、电子废弃物、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清洁生产、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排及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绿色、低碳、节能建筑新材料及新技术。

3.中药现代化与生物技术领域:中(藏)药及药食同源新技术、新产品,大宗中(藏)药材加工、养护规范、种植质量标准,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野生中(藏)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中药材有效成分研究开发及提取技术,医用新型生物技术和生物制品,生物资源健康功能食品。

4.人口健康领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与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农村和社区远程及分级诊疗技术,中小型新医疗器械,生殖健康及预防出生缺陷诊疗技术,新型适用康复保健技术。

5.公共安全领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信息技术,安全生产防控信息技术与设备,地质、气象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及新产品,食品安全预警、检测、溯源及标准技术。

6.文化发展领域:丝绸之路重点文物和土遗址科技保护技术与修复工艺,文物及重要典籍综合保护修复和数字化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技术,文化创意产业新技术、新产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领域重要技术需求,符合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定位。

2.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推荐项目数的65%,不足2项的,可按不超过2项推荐。每个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不超过5项推荐。

3.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4.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2名)只能参与申报1项。

四、富民强县专项

(一)重点支持方向

1.科技富民产业培育。重点在58个贫困县选择2-3个县的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富民强县产业培育。支持县区发挥地方优势、培育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积极构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科技富民强县长效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延伸特色产业链条。

2.市县科技发展环境建设。市县科技能力提升,围绕提高市县科技管理系统基础能力、优化技术创新环境和加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各类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3.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及产业链建设。重点围绕58个贫困县(市、区)的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以团队形式服务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引导科技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创业行动,激活人才资源,加速涉农科技成果转化。

4.科技特派员示范。鼓励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围绕农民和合作组织成员的需求开展科技、流通、市场方面的服务,支持其发展多元化科技服务载体,为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提供示范。

5.市县科技培训。以提高基科技管理人员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人员技服务能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为目标。开展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科技特派员培训,科技人员能力培训,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科普培训。

(二)申报说明。

各市州、县(市、区)原则申报一项。

五、软科学专项

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为指令性计划,各高等院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它单位(部门)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受理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函为依据,面上项目为指导性计划,符合省软科学面上项目研究领域的各申报单位自定选题网上申报,无自筹经费支持的面上项目不予受理。

(三)主要研究内容

1.引导甘肃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政策保障机制研究

2.甘肃省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培育的政策措施研究

3.创新型企业成长模式与培育机制研究

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5.创新集群视角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现路径研究

6.科技金融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与政策取向

7.服务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金融耦合机制研究

8.部省会商推动甘肃科技发展重点任务与保障机制研究

9.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整合及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10.全国创新资源转移趋势及对甘肃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11.中国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及技术溢出效应研究

12.知识产权和科技评价体系融合的问题研究

13.甘肃区域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14.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系统保护耦合的政策措施研究

15.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研究

16.农村科技创新与创业一体化发展模式研究

17.西部省份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研究

18.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19.甘肃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

20.增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兰白”自主创新试验区经济发展活力研究

21.产业转移视角下“兰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协同成长路径研究

22.促进甘肃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研究

23.构建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研究

24.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甘肃段)生态保护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

25.科技支撑下的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研究

26.生态关系视角下的兰、白高新区与兰州新区互动发展战略研究

27.甘肃省藏医药发展科技创新研究

28.科技支撑秦巴山片区(甘肃片)扶贫攻坚研究

29.甘肃建立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政策措施研究

30.甘肃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及对策研究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   

(一)重点支持范围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生产

2.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产业优势,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

3.有望申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

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转制研究所项目、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能大量吸纳就业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及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不支持项目类型

1.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政策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单纯的基本建设、无自主创新的技术引进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以及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3.一般性建材、耐火材料、水泥、建筑玻璃、日用陶瓷、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消毒类产品;

4.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

(三)不支持已经上市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良企业、非技术性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四)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七、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一)支持重点

围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为重点,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国际科技合作。

结合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开发、军民共用技术融合科技园建设或“小巨人”科技型企业建设,有效发挥国际合作在解决关键技术瓶颈、缩小差距、填补空白、实现跨越式发展等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

促进国际产学研合作,推动我省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在关键技术领域的对外合作,整合各方在技术、人才、产业、渠道等方面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的实质性国际科技合作研发活动。

围绕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有利于增强我省科技对外影响力和推动科技“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申报要求

申报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申报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甘肃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2.合作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合理。

3.项目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合作能力,已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

4.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备合作意愿和能力。外方合作机构对合作项目有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

5.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

6.以企业为主体申请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配套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少于1:1。

7.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项目。

8.项目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

9.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对以下项目申请将予以优先考虑:

1.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响应政府部门、社会公众、行业企业对重大问题的关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地方发展的项目。

2.列入部省会商、与我省重大科技专项、甘肃省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及重点建设衔接配合密切的项目、产学研相结合且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

3.合作国别就项目涉及的领域在国际上具有显著优势,外方合作伙伴为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技术领先企业,外方合作负责人为知名科学家,与我合作团队为优秀创新团队。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合作研究,有助于我方填补空白、缩短差距、节省时间、节约投入、降低风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项目。

4.已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议定书的项目、已申报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或拟申报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的项目;两国间科技合作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驻外使领馆推荐项目。

上篇:

下篇:

 
52X52

地址:甘肃省敦煌市阳关东路20号 电话:0937-8859088 传真:0937-8859088  备案   甘公网安备 62098202000028号

Copyright ©  陇ICP备13000167号 版权所有:敦煌市医院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